2月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關於優化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
該通知明確,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深圳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限購1套住房;取消落戶年限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年限要求。
非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購買住房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年限要求由5年調整為3年,限購1套住房。
此次政策優化降低了居民購房門檻,有利於更好滿足戶籍居民和在深工作人員的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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