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跑馬地打擊跨境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拘捕一名49歲男子,涉嫌駕駛「白牌車」,已獲準保釋候查,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港島總區交通部人員在跑馬地進行打擊跨境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派員喬裝成乘客,經調查後發現涉案私家車沒有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於是拘捕司機,他涉嫌干犯「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警方提醒,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的用途,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吊銷車輛牌照並扣押車輛3個月;再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以及吊銷車輛牌照並扣押車輛6個月。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指,由於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呼籲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