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遠康
隨著新一份財政預算案進入公眾諮詢階段,社會各界十分關注特區政府在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會否大破慳囊向有需要的市民「派糖」。可是,由於過去數年香港深受疫情和外圍政治經濟不穩影響,從2020年起庫房的財政儲備便急劇減少。現時,庫房儲備只剩不足7000億元,僅僅足夠政府11個月的開支所用。在面對經濟增長放緩、人口老化、勞動力減少、區內競爭加劇等問題下,許多政、商、學界人士都擔心香港的儲備將會加快消耗,甚至面臨結構性財赤,嚴重打擊特區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歸根究柢,庫房資源緊張,一方面因為過去幾年的非經常性開支猛增,一方面是稅務收入過低所致。目前,香港只有兩種直接稅稅項,分別是薪俸稅和利得稅。而為了低稅率的環境,兩個稅項的稅率都低於20%。因此,在過去3個財政年度中,直接稅收益分別僅佔政府全年收入的37.3%、35%及33.6%,遠低於一般先進發達經濟體例如新加坡、法國、丹麥等的水平。
直接稅貢獻不夠高,對香港的經濟及社會造成三個致命的影響。第一,因為直接稅是針對收入和資產的稅項,理論上愈有錢的人就要繳納更多稅款。當直接稅稅種少、稅率低就會導致富人繼續累積大量收入與資產,加劇貧富懸殊問題。第二,直接稅所得不高,意味著政府的收入能力有限,限制政府可以投放在公共服務的資源及財富再分配的力度,對基層及夾心市民的影響尤甚。第三,政府需要尋求其他收入以應付龐大經常性開支,其中一個辦法正是利用香港稀有而珍貴的資源,即是土地及房產,作為變現的工具以支撐政府收入。但是,高地價政策同時引發其他社會深層次矛盾,例如青年人難以置業、初創企業存活率低、劏房問題嚴重等,成為社會不安定的源頭之一。
加稅損害競爭力站不住腳
面對與日俱增的公共財政壓力,加上現行稅制有明顯的漏洞,加稅已是無可避免的唯一選擇。筆者認為,適度提升薪俸稅和利得稅的稅率,以及參考西方國家的做法,開徵新的直接稅稅項,例如股息稅、資產增值稅等,都是有效解決問題的可行方案。可是,每當提出加稅的建議,坊間總會有人起來反對。這些似是而非的論述,大致可以分為三點。
第一個常見反對加稅的說法,就是擔心加稅會造成海外資金流走,削弱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最終變成「因加得減」。然而,香港的獨特優勢在於「一國兩制」,在背靠祖國的同時,又能夠聯通世界,有助把握中外的發展機遇。此外,除了簡單稅制的好處之外,香港亦具備完善的普通法制度、優質的專業服務、良好的基建設施等突出之處。換言之,低稅率環境只是香港競爭力強的因素之一,而其他有利因素並不會因為加稅而有所下降或消失。因此,即使加稅也不會抹殺香港的其他可取之處,有關說法根本站不住腳。
第二個反對加稅的說法,就是認為現時亞洲區內的競爭日益激烈,如果突然加稅可能會影響香港的競爭力,不利長遠發展。可是,其實區內主要對手在薪俸稅和利得稅稅率方面較香港有過之而無不及。在薪俸稅方面,新加坡的最高稅率為22%、中國臺灣是40%、韓國42%、日本則為55%;至於利得稅稅率,新加坡為17%、中國臺灣20%、韓國為24.2%、而日本則是接近30%。可見,即使香港增加兩項直接稅的稅率1%至2%,稅務上的吸引力依然不低於其他先進發達經濟體,損害競爭力一說實在不值一提。
適度加稅可減輕財政壓力
第三種說法則是以《基本法》108條作為理由,即「香港特別行政區參照原在香港實行的低稅政策」,認為港府應該維持現有簡單稅制以免違背法律精神。不過,《基本法》107條亦有訂明,特區政府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在逼在眉睫的財政壓力下,政府的首要任務應該是盡快扭轉公共財政多年赤字的不良狀態,避免財政儲備過早枯竭,以免無力應對突如其來的社會或經濟危機及提供穩定而優質的公共服務。因此,適度的加稅或是開徵新稅項乃是必要的舉措。再者,正如上述,就算香港調升薪俸稅和利得稅稅率,或是開徵股息稅、資產增值稅等稅項都好,相較於其他國家和地區,仍然屬於低稅的水平,故此亦沒有違反《基本法》的要求。
誠如北宋名臣王安石在推行變法時所講「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在財政資源緊絀下,港府更加應該決斷和果敢,拋開心魔,不畏非議,盡早落實加稅救港,造福750萬香港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