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罪的案件,法庭今日(22日)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檢控時效的爭議,裁定控方是在檢控時效屆滿前提出檢控,不接納辯方提出控罪已過檢控時效的質疑。
壹傳媒創辦人《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本周一起開審,辯方質疑控方就「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罪超出檢控時限,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考慮後裁定控方沒有逾時提出檢控,故批準控方繼續控告黎智英及《蘋果》三間公司「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現押後至明年1月2日再審,屆時將會聽取黎智英與《蘋果》三間公司的答辯,控方亦會準備好朗讀開案陳詞。
(圖片來源: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