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27日),測試結果顯示3款嬰兒衣服的繩帶有導致嬰兒窒息及受傷的潛在危險,為免發生意外,家長應停止讓嬰兒穿著該三款衣服。
海關早前接獲相關機構轉介,指市面上有三款懷疑不安全的嬰兒衣服出售。海關人員隨即在各區進行巡查,並試購該三款產品送往化驗所作安全測試。
測試結果顯示,該三款嬰兒衣服的上胸繩帶有勒緊嬰兒導致窒息的潛在危險。同時,其中一款的繩帶末端鬆散,若嬰兒的手指被繩帶緊纏,可影響其手指的血液循環。而另一款的繩帶則過長,或會纏著其他物件而令嬰兒受傷,其樣本含有的甲醛成分亦超出相關安全標準的上限,涉嫌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
圖中嬰兒衣服的上胸繩帶有勒緊嬰兒導致窒息的潛在危險。繩帶末端鬆散,若嬰兒的手指被繩帶緊纏,可影響其手指的血液循環。政府新聞處
海關人員其後採取行動,從3間分別位於尖沙咀、鰂魚涌和荃灣的相關零售商及兩間位於荃灣的批發商兼進口商,檢取兩款共約1600件有關產品。
海關亦已向有關的零售商及批發商兼進口商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他們繼續出售該三款嬰兒衣服。
此外,海關人員亦到全港各區進行巡查,暫時沒有再發現該三款產品出售。
案件仍在調查中。
圖中嬰兒衣服的上胸繩帶有勒緊嬰兒導致窒息的潛在危險。其繩帶亦過長,或會纏著其他物件而令嬰兒受傷,其樣本含有的甲醛成分亦超出相關安全標準的上限。政府新聞處
海關建議市民,於購買嬰兒衣服時,應留意嬰兒衣服的款式設計和結構有沒有潛在危險;如選購有上胸繩帶的嬰兒衣服,留意繩帶是否過於鬆散;如選購有拉繩的嬰兒衣服,留意繩帶是否過長;以及選擇合適的尺碼,避免選購過鬆或過緊的衣服
海關同時提醒商戶,須遵從《條例》的規定,以保障消費者安全。根據《條例》,任何人士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該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圖中嬰兒衣服的上胸繩帶有勒緊嬰兒導致窒息的潛在危險。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