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發展改革委近日組織相關單位編制了《住宅小區充電設施建設規範(送審稿)》和《長期失效充電樁認定及評價規範(送審稿)》兩項地方標準。8月25日,記者從深圳市發展改革委獲悉,目前,兩項地方標準(送審稿)根據《深圳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
深圳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水平一直處於全國領先位置。截至2024年8月5日,全市已累計建成超充站486座,公共充電樁36.3萬個,率先實現超充站、充電槍數量超過加油站、加油槍數量。
根據2024年深圳市政府重點工作和高質量發展「十大計劃」等部署,深圳市將擴大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覆蓋,2024年力爭建設充電樁5萬個,目前建設任務已完成過半。
目前GB 50966-2014《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範》和GB/T 51313-2018《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準》正在修訂中。隨著充電行業的發展,有序充電、智能運維、大數據分析預警等新技術應用越來越廣泛,針對新技術應用的設計要求,在現行標準中尚未規定。此次徵求意見的《住宅小區充電設施建設規範(送審稿)》由6個章節構成,規定了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設備、建設安裝、運行維護等與安全相關的技術要求。文件增加了住宅小區充電設施有序充電和運營管理平臺等方面的設計規範和要求。相對於GB 50966-2014針對新技術應用的設計要求,在術語和定義中,增加了運營服務系統和有序充電等術語;增加了關於運營服務系統和充電設備在有序充電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在充電站建設驗收和運維管理方面增加了更加詳細的要求;在監控系統方面,增加了接入虛擬電廠管理平臺的相關要求。
與此同時,隨著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技術標準不斷更新迭代,大量早期投建的充電設施已不能滿足車主的充電需求,落後退出的運營商遺留下長期未使用的失效充電設施,既佔用了土地和電力資源,又因無人監管和維護,導致了潛在的安全風險。
另一份公開徵求意見的《長期失效充電樁認定及評價規範(送審稿)》規範了長期失效充電設備退出機制,加快了長期失效充電設備的更新改造,進一步引導充電設施運營商強化充電設備管理,減少充電設施潛在的運行風險,推動深圳市充電設施質量水平朝著高度安全、規範統一的方向發展,有助於深圳市充電設施的高質量發展。
《長期失效充電樁認定及評價規範(送審稿)》規定了已投運的電動汽車充電設備長期失效的認定流程、檢測認定、檢測認定結果評價,適用於對已投運的電動汽車充電設備長期失效認定及評價活動。(深圳商報首席記者 王海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