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中山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危偉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危偉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贈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用地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危偉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危偉漢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