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廉潔吉林」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遼源市紀委原副書記、市監委原副主任周振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振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將組織賦予的權力作為其個人的「錢袋子」,擅權妄為、大肆斂財,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調整、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周振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周振利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遼源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